一、一般医疗损害后果有哪些
医疗损害可能产生的后果多种多样。
1.医疗技术损害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未达到应有的标准,而造成的患者身体损害。
2.医疗伦理损害则涉及到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充分告知患者相关信息,导致患者权益受损。
3.医疗产品损害通常是因为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了有缺陷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给患者造成了损害。
二、对医疗损害法律规定的深入分析
在处理医疗损害纠纷时,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且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那么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进一步指出,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能达到当时的医疗水平,导致患者受损,医疗机构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明确了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导致患者受损时,患者可以向相关责任人请求赔偿,医疗机构在赔偿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三、人身损害案件的分类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
1.如果侵害人的行为触犯了刑律,那么案件应当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
2.如果侵害人致人损害但未触犯刑律,而受害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3.当侵害人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一时难以查清时,应按照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立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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