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时间:2023-03-01 09:13:09 2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有以下:

1、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夫妻任意一方回到男方或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结婚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双方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则由原告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夫妻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一般通过诉讼离婚,由提出离婚的原告方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相关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采取起诉离婚方式的,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具体情况,判定双方感情破裂后,予以离婚。

一、对方有残疾证是否可以离婚

对方是残疾人能离婚。

如果一方是身体残疾,与普通人离婚并无不同,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一方是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残疾的,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且应当在离婚前先变更监护人。

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二、大使馆能办理离婚吗

首先,一国驻外大使馆负责处理本国与建交国的外交事务,主要是负责促进两国的政治关系。其次,这个问题问的并不明确,提问者的意思可能是:“涉外婚姻或者在国外应该去哪里办理离婚”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到法院是诉讼离婚。即便一方为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同胞,我国大使馆也是不负责办理离婚的。如果双方对离婚达成合意,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没有争议的,可以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不能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配偶在国内居住的,则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配偶不在国内居住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夫妻双方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原则上只能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只有婚姻关系在使领馆缔结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才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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