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遗产该独生子女继承吗?
1、父母的遗产并不一定由独生子女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独生子女继承房产的流程如下:
(1)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带以下这些材料:
①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②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③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④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继承公证书;
③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二、法定继承人遗产继承要交税吗?
1、法定继承人遗产继承不需要交税。
(1)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②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③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如果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的,无需缴纳契税;但对非法定继承人过户房产的,需要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当要缴纳过户的工本费,如果需要办理继承协议公证,需要交纳公证费。
2、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哪些财产或权利不可以成为遗产或不可以继承?
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此外,以下财产也不能被继承:
1、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
2、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
3、承包经营权
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
4、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n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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