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委托代理律师的离婚诉讼费怎么算?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离婚是一个常态存在但是不涉及大多数人的行为。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这里说下起诉离婚,找律师进行代理起诉离婚,对当事人无疑是最佳的选择,无论是从经济角度,还是从投入时间和精力角度,那么离婚诉讼费怎么算呢?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007年4月1日以前,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依据现行诉讼费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并不是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的事情,可以说这个方面的诉讼费用也只是针对某一部分人员合适。了解离婚诉讼费怎么算,有助于当事人双方解决问题,避免节外生枝和事情扩展,对于律师收费也有一个衡量标准,也有助于法律服务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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