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绕开中介订立合同,还要支付报酬吗
时间:2023-04-12 20:00:22 1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民法典》绕开中介订立合同,还要支付报酬吗

绕开中介,利用中介提供的信息,和对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需要支付给中介相应的报酬,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被称为跳单、跳中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二、民法典将中介合同定性为怎样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私下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后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第九百六十六条【参照适用委托合同】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三、中介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中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

(二)中介合同为有偿合同。

(三)中介合同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四)中介合同的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

在中介合同中,居同人的活动实现中介目的时,委托人才会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而中介人能否实现中介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的履行也具有不确定性。

(五)中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法律和法规应当对中介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中介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素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中介人从事中介交易。

全文9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成立 最新知识
针对《民法典》绕开中介订立合同,还要支付报酬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民法典》绕开中介订立合同,还要支付报酬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