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薪资是否为实际发放的薪资?
时间:2023-07-17 14:54:41 33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一定。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中要约定工资,但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不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书面劳动合同因为缺少法定必备条款,是一份不完备的劳动合同,但已经具备的条款是成立且生效的,该书面劳动合同也是成立且生效的。合同中只是对具体数额未做明确约定,可以由双方协商补充,也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劳动合同不明确薪资该如何确定

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6条规定,本条中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可见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如果按照劳动部对同工同酬的定义,实践中劳动者要“同工同酬”,举证还颇有难度,“从事相同工作”,举证是比较容易,但要举证“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却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

劳动法实施十余年来,劳动合同签订率一直不高,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热衷于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比如劳动报酬的标准、组成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均为口头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导致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举证困难,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11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现实中,出现劳动合同不明确薪资的情况其实也是蛮多的,这个时候,一般是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但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这个时候确定薪资可以实行同工同酬。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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