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合伙资产管理公司条件是:
1、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3、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4、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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