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验收由三个部门负责。一是建设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出具竣工记录表。二是物业公司对房屋检查合格后出具房屋交接报告。三是住房建设监管部门要出具房屋实测面积报告,这是今后房产证签发时房屋面积的证明。房屋质量问题,又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问题。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缺陷都是质量缺陷,比如微小的裂缝和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缺陷在工程建设标准范围内,不构成质量问题,买方只能容忍。
青岛房屋验收标准
1、入住房屋是否为所购买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重新核对,做出说明。
2、在房屋质量检查方面,看发展商有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其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其次,观察房屋外墙、地面有无异样。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开发商(卖方)反映,待维修后方能入住。
3、装修、设备方面要仔细清点。按购房合同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向购房者提供装修及设备清单,购房者可按清单内容进行清点,检查其是否齐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必须要求尽快维修、配齐。
4、查看一下公共设备。对电梯、消防设备、燃气、暖气、小区环境、停车场、电视接收系统、保安系统等进行检查。
5、对房屋结构、面积进行核查。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是与发展商签订一份《交屋看房记录表》(或称《物业交付核验单》)。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交屋看房记录表》最好自己也要留一份,同时对房屋拍照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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