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贷款诈骗的法律认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二、冒用他人身份证办贷款有什么处罚
冒用身份证贷款属于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
1、借款人诈骗金额较大的,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罚2万到20万之间的罚金;
2、借款人诈骗金额巨大的,将处罚5万到50万之间的罚金,并且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借款人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的,将处罚5万到50万之间的罚金,并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诈骗金额较大一般指诈骗5000以上,诈骗金额巨大一般是指诈骗金额在1万以上,特别巨大一般是指诈骗金额在20万以上。
三、哪些行为是属于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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