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簿丢失需要重新补发的,需要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报派出所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并说明补办的原因,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关系、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盖章。整个流程需要出示户主及户内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户口本没了怎么补办?
要补办户口本的,户主本人应当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填写补领的书面申请,对于符合补办条件的,派出所会予以补办。如果户主不便亲自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的委托办理申请,并签名,被委托人应当是本户的成年成员。没有户口本又不想补办,或者觉得补办来不及的,还可以到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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