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了房管局可以补办吗
时间:2023-02-04 18:03:25 1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的。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当事人看,然后给当事人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一、未成年的孩子可不可以买房

未成年的孩子可以买房。

只是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根据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父母作为监护人代理购买二手房的程序与普通的购房程序基本没有区别,不同之处在于:

1、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将购房人名称填写为未成年人的姓名,并写明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的姓名(一般为父母,除父母一方去世或无监护能力外,父母均需签名);

2、在办理交易过户时,需要提交监护关系证明。一般是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监护人的身份证,如监护人为一人的,还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书,证明其唯一的监护人资格;

3、一般在购房合同及房地产权证书上,不仅记载房屋所有权人即未成年人的名字,也记载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名字,但监护人并不因此享有房屋所有权。

房屋登记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2、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二、有遗嘱的房产怎么过户

有遗嘱的房产过户办法如下: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5)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遗嘱的种类有:

1、自书遗嘱;

2、代书遗嘱;

3、录音遗嘱;

4、口头遗嘱;

5、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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