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是实际控制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投资者实际能够控制上市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2、投资者可以通过实际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选举;3、投资者能够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如果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可能证明为实际控制人。
如何证明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这里有三种确定实际损失的方法: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实际损失可以请求司法鉴定来确认,也可以通过医药费发票之类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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