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作出的协议来处理。男女双方的同居并不属于婚姻行为,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也就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人民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来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和子女如何分割
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离婚时,双方应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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