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退出根据对象初选、民主评议、预退、入户验证、农户签字确认、公告公示、批准退出、注册管理和信息输入程序执行。
村委会决定年度退出贫困家庭的初选对象,对象初选的决定应综合考虑贫困家庭的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贫困原因、住宅、家庭学校和医生等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发生的初选名单确定后,村上报乡、县、县批准后,在建立卡系统内进行预退处理的县乡各级应根据贫困家庭的退出条件,对预退出对象提高支援力,进行重点支援的年末,县组织有关部门对预退出贫困家庭进行入户的验证,确定是否符合贫困家庭的退出条件,农户本人签字确认退出所在地进行公告。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一周以上公告公示无异议后,乡报县批准退出,报告区市备案的贫困家庭批准退出后,进行信息输入,在制作卡系统内进行退出处理。贫困家庭的退出由县审定组织实施,在扶贫开发建立卡信息系统中检查确认。
贫困户脱贫标准是怎样
贫困户脱贫标准如下,一有安全住房;二是有安全饮水;三是有基本农田;四是有增收产业;五是至少一人有技能资质证书;六是有基本社会保障;七是实现家里有余粮;八是实现手头有余钱。脱贫标准是按照脱贫目标值进行打分,如果通过计算,总分大于80分,可认定为脱贫,可以退出贫困户。需要注意的是: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有安全住房属于否决指标,如果这两项中有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使得分高于80分,也不能退出贫困户。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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