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企业改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选择改制方式。只要合伙人达成一致,合伙企业可以有多种操作模式。合伙企业可以参照公司的方式合并,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并前应将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进行合理解决,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成立合伙公司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成立合伙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要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出资比例,才容易在发生纠纷和债务时划分责任;
2、确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共同财产权、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利润的分配权和查阅账簿,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全额出资、分担合伙企业经营损失和债务、退出合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禁止竞业。只有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保证公司的经营;
3、合伙人主体资格考试,即使与亲友合伙,在成立公司之前,也要对合伙人的资格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合伙人的性格、能力、家庭状况、资产状况、是否有大额外债等;
4、财务账单必须明确,建立合伙企业,必须重视财务问题。明确财务,即使发生财务纠纷,也可以有据可依,不影响双方的利益和感情。
二、公司合并流程有哪些
1、被合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2、合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合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3、就合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4、合并双方就合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合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合并意向性协议;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合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合并作出决定;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合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合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合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合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合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8、合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并协议;9、按照合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合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10、由合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合并。
三、公司与公司合并要注意哪些问题
1.通知、公告。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合并谈判过程中,合并双方都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取得债权人认可,以确保合并能够顺利进行。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3.合并后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根据公司有限责任原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随着资产走。合并后公司承继被合并公司资产的新设立公司和存续公司就应当承担被解散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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