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第二、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三、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
一、逮捕程序怎么走
逮捕程序步骤有:1、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确认逮捕必要,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批准审查,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公安机关逮捕时出示逮捕证;3、应该在逮捕后即刻送去看守所羁押,除去无法联系家属,要在规定时间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4、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检查,认为不需要羁押的,应出具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二、逮捕通知书下来后流程是怎样的
逮捕通知书下来后的流程,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进行逮捕;
2、送看守所羁押;
3、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4、进行讯问;
5、进行审查。
逮捕的形式要件,具体如下:
1、有权机关决定。为了防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自由,对享有逮捕审批决定权的机关,法律必须作严格的限制。一般要求是应当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和司法性质,而且能对侦查机关形成制约的机关或人员审批决定;
2、须有合法逮捕证件。即实施逮捕必须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逮捕文件。在我国,公安机关需要逮捕人犯的时候必须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提请逮捕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经批准后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书,再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并执行逮捕。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自侦案件认为有必要逮捕人犯时应当作出决定逮捕通知书;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有必要逮捕人犯时,应当作出逮捕人犯决定书,分别交给同级公安机关,由县以上公安机关签发逮捕证,并执行逮捕。在逮捕证上应当记明被逮捕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逮捕的理由或罪名,应押送的处所,签发的日期,并由签发人签名或盖章。
三、批捕和逮捕哪个严重一点
批捕是更加严重一些的,因为已经有了证据。批捕与逮捕是两个概念,区别在于: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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