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讨工程款需要的合法证明资料有哪些
工程款追讨的合法证明资料应包括如下: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工程招投标文件;
3.工程报建、规划、国土、施工许可文件;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
5.施工图纸;
6.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及损失证明;
7.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日志;
8.工程量增减的签证;
9.设计变更的文件;
10.质量验收的证明;
11.工程进度付款凭据;
12.工程分包情况;
13.工程总决算书或分阶段结算书等。
二、工程款应该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价款包括以下方面: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流程是什么
工程款的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
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3.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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