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是否有权在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后撤销
债权人无权在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后撤销,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是在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行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要怎样写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的写法如下:
1.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要件是: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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