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追讨债务如下:债务上有担保人的,应当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设立担保人。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或者不能清偿的,担保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担保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审查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审判中缺席,法院审查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然后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无法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
一、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债务到清偿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3、撤销担保人的责任,如果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担保,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满后忽视行使担保物权,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全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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