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宣告失踪后根据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怎么把钱要回来?
1、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
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借、欠这样一个法律关系的相关材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欠条或借条这种证据了。对欠代、借条,我们要仔细研究一下上面的内容。
欠条内容明确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因此在要钱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条的内容,内容不清,很可能钱要不回来。有这样一个案子,甲借给乙8万元,乙还了3万元后就不还了,于是,甲将乙告上法庭,拿出对方写的欠条,欠条上写的“还欠款5万元”,甲说:乙在还款3万元后给我打的欠条,意思是再还5万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说:我这写的是“还(han)欠款5万元”,就是说已经给你了5万元,再给3万元就好了。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所以,在要钱的时候,一定注意欠条的内容,防止节外生枝。
2、看欠条或借条的金额
有这样一个案子,原告要求被告还欠款60万无,被告拿出欠条说:看,根本就不是60万,是60亿!为什么呢,原来欠条上写着“欠600000万元”。这要想把钱要回来,那可就麻烦了。
3、看还款时间
这个时间,主要是看欠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写了,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什么是诉讼时效呢?就是如果时间长不向对方主张你的权利,那么起诉到法院,对方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诉求了。欠钱这种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就看欠条上的这个还款时间了,假设,欠条上写着:应当于2012年10月10日还清,那么从10月11日,就开始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钱的时候,一定要牢牢记住诉讼时效这一个问题。
4、看对方态度
存在借、欠关系的,一般来说之前都是朋友,对方为什么不还钱,是否真是的还不上,还是已经变成老赖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可以双方再打一个欠条,约定一个还款日期,这样有助于延长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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