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临时身份证要多久,办理好后怎么去拿
居民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需要公安局审批的户籍业务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当周办结。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依据规定,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加急的话当天应该也可以拿到。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放给申领人。
临时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二、身份证补办流程
身份证丢失之后,补办身份证需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补办,补办时需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进行身份证补办。补办的过程需要重新拍照,并且需要缴40元的工本费,等办理好相关的手续之后拿着回执就可以离开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一般补办身份证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等待,到时拿着回执就能到办证的公安机关出领取新的身份证了。身份证号都是终身制,所以原身份证丢失,申请补身份证与原身份证还是相同的号码。
如果是在等待拿新的身份证的过程中需要用到身份证的话,建议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大概需要缴10元的工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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