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不能将其平分。
2、一方的赔款或补偿。比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以及个人保险等均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3、个人生活物品。个人生活物品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
4.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新民法典婚前财产规定?
新民法典对婚前财产的规定: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
二、个人财产的内容包括哪些
个人财产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类: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个人的财产,他人不得侵犯,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双方也可以在婚内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
三、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对于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字的情形,应具体分析房子归谁:
1、如果婚前男方首付只写女方名字,房子归女方。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若婚后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2、如果男方在婚前将房产证上署上自己的名字,也署上女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则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即使“准夫妻”在这之后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女方仍是房产的所有人之一,可依法划分该房产。在离婚时,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婚前财产的分配情况如下:
1、婚前财产在夫妻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只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二、婚前财产具体如下: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如工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如继承的房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如钻戒等高价值的饰品。
总之,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只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所以,婚前财产在夫妻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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