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双方可以自行调解,调解顺利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若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进入诉讼程序得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并起草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案件,法院一般不当庭宣判,会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如双方不上诉则判决书生效。判决生效后被告履行赔偿义务,若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受害方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方可以主动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以及交警的角色仅为及时取证、作出专业认定,交管部门并非赔偿争议的处理机关,赔偿的问题交由法院解决。所以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起诉来保证赔偿权利的实现,通过诉讼,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还应当注意收集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证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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