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的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应该什么时候赔付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以及另一方当事人均有义务赔付受害者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住院期间所需的护理费和住院膳食费用,同时也必须承担其产生的交通费用。
如涉及严重的身体残疾伤害,则需待损伤程度通过鉴定评估之后,才能根据最终评估结果来判定是否存在要支付的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款项。
在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确认完毕并赔付给伤者之前,通常需要1至6个月不等的周期,尤其是那些案子比较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所耗用的时间可能会更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当不幸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且肇事负主要责任方未能及时按时地支付受害者所需的医药费用时,受害人家属可能会感到经济上的巨大压力,面临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
在此情况下,依据现行的公共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已设立的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制度为广大受害者提供了保障措施,使其有相应的渠道获取援助以及解决方案;同时,政府还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简称“事故基金”)作为辅助工具,以期在紧急状态下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与感受。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并未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对受害者垫付出医药费用。
接下来,本文将详细阐述如何应对持不同意态度的赔偿义务人和支付问题:
1.受害人可以自行权衡,考虑自己先行垫付医药费用;
2.请求交警协助,通过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用;
3.向交警提出申请,运用事故基金垫付必要的救治款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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