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不可以成为逃避计划生育的方式。
如果父母送养子女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则送养子女后不可以再生育孩子。
但如果父母送养子女确实是因为送养当时没有能力抚养,但后来父母身体康复或者经济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了抚养子女的能力,因而想再生养一个孩子,则可以再生养一个。
离婚后送养孩子犯法吗
有些人对于孩子的感情可能没有那么深,觉得家庭分裂了,孩子也不重要了,双方离婚谁都不要孩子,就想到送养了,而有些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妻也希望可以收养孩子。那么
一般情况下,送养孩子需要满足以下的4个条件:
1、生父母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的孩子;
3、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4、生父母送养孩子,必须是父母一起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民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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