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危险驾驶行为的犯罪者,其最终是否会遭受解雇的惩罚,这需要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倘若涉案者是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士,那么他们很有可能需要承担被取消职务的风险。
因为身为公职人员,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确保自身的形象以及公众对他们的信任得以维护。
至于普通企业的员工,他们是否会受到解雇的处分则取决于各个企业所设定的规章制度。
若公司的规章制度已经明确指出,任何员工一旦涉及到刑事犯罪便将立即终止双方的劳务关系,那么当该员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判定有罪时,企业便有权按照既定规定采取解雇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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