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旧伤复发不给停工留薪工资吗
关于停工留薪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一般不可超过十二个月。
但是在实际案例中,如果遭遇身体损伤较为严重或者出现特殊状况,并且经过设在城市中心地带的市政府明确批准的,允许适当延长此期限,然而最长也不能超出十二个月。
当工伤被认定之后,原来所享有的福利和待遇将会被冻结不再发放,取而代之的是依照本法规章中规定的相关伤残待遇进行适度的调整。
如果某位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周期到期以后,仍旧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那么他仍然能够享有相应的工伤医疗权益。
同时,对于那些因为工作上遭遇意外事故受伤或者得上了职业病的员工,他们需要暂时停止工作并获得身心的疗愈时间,在此期间,原有的工资标准不会有任何变化,仍然由他们目前就职的公司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并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工伤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
二、法人可以给自己发工资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您当然有权领取薪酬。
我们必须要遵守相关规定:
1.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公司内部具有实际的职务与岗位,薪酬问题应根据当时所签订的合同为准,通常情况下,salary会被预先从税款中扣除。
2.在大部分企业中,员工的薪酬都是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至其个人账户,这其中包含了所有应缴税款后的金额。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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