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有权依据相关法规,以案件时效过期为理由予以拒绝对理赔事项进行处理。人寿保险的理赔时限设定为五年,而对于非人寿保险的理赔事宜,其理赔时限则为两年,该时限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那么保险公司将无法对该项理赔进行受理;在此特别提醒各位,保险理赔的及时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暂停与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如若逾期未办理,建议您尽早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以免错失理赔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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