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在于:
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
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
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
广义上的劳务合同是包括承揽合同的,狭义上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
二、承揽合同需要资质吗
承揽合同要求专业性,所以承揽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承揽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加工合同即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为其加工制作成特定产品,定作人接受产品并给付报酬的合同,亦称来料加工合同。
2.定作合同即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原材料,为定作人制作特定产品,定作人接受产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3.修理合同即承揽人为定作人修复损坏的物品,使其恢复原状,定作人为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4.复制合同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供的样品,重新制作一个或数个成品,定作人接受复制品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5.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技术和设备为定作人完成某一项目的性能进行检测试验,定作人接受测试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6.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和仪器、设备等为定作人提出的特定事物的性能、问题、质量等进行检查化验,定作人接受检验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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