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许可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1、劳务派遣许可证要在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办理材料如下: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租用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
劳务派遣许可证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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