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与补贴标准
本实施办法所称应届高学历毕业生是指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本实施办法所称我市用人单位指市属用人单位和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其中,市属用人单位指市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税收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的各类企业;区(县、市)属用人单位指各区。
(一)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毕业时间在2016年11月2日(含)之后(以学历证书上载明时间起算。其中,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下同;
3、毕业后一年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
成都硕士人才引进补贴
成都硕士人才引进补贴:根据《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二章具体措施第六条规定,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从外地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给予安家补贴。成都硕士落户补贴是按月补贴的,从引起的次月发放安家补贴,共贴三年。D类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
《2021年杭州市人才补贴政策》
1.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2.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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