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或者是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和好了的,判决不准离婚。
一、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不能生育怎么判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我国司法解释所限定的范围为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及难以治愈的情况,由此可知,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生育能够作为判决离婚的事由。离婚案件中男女一方第一次要求离婚的,如没有法定情形,也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法院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不能生育为由起诉离婚,如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同时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只能在半年后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三、民法典规定一方不离婚该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二.法院审理中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要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一审生效期满6个月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了。
全文9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