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不一定是必要共同诉讼。如果是一般保证,则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选择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如果仅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如果是连带保证,则不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选择起诉保证人。也可以以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
保证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吗
担保合同纠纷,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主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而发生的纠纷。在确定诉讼事由时,应当注意,当事人同时就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主合同确定诉讼事由,而不是担保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是因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担保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全文4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