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法院一般怎么判
民法典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法院一般判决如下:
1.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采取补救措施,在合同债务人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3.赔偿损失,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所作的经济补偿。
二、房屋买卖违约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房屋买卖违约赔偿的标准一般是合同标的额的20%,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赔偿标准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标准可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来判断实际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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