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中男女双方是互有法定继承权的。且前述的事实婚姻是指双方在1994年2月2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均已满足结婚条件的特殊同居关系。
一、同居几年算事实婚姻?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且当时达到结婚法定条件的,可以认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男女,只能算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是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国情,为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即民族地区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如此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个一概念。
二、事实婚姻承担债务吗
事实婚姻是否承担债务,要按具体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1994年2月1日前成立的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国家承认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即按照夫妻关系处理其事实婚姻关系,其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2、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登记实质性要求,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产生的共同债务处理,并根据债务产生的原因和消费情况进行处理。
三、请问没办结婚证如何离婚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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