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和法院执行农民住宅的冲突
时间:2023-06-10 15:23:04 1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执行涉农民住宅的案件,受到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规范的限制,致使法院无法拍卖、变卖农民的房屋。主要表现如下:一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买受主体的限制。购买农村住房的主体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由于都是乡亲,碍于情面一般不会购买被执行人的房屋;况且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都有住宅或相对购买力较低。二是土地管理部门严格一户一宅的审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使愿意购买,也会由于受到一户一宅的限制,无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三是农户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法院强制拍卖、变卖农民的房屋,该农户将永远失去再次建房的权利。四是法院在拍卖、变卖不能的情况下,只要申请执行人同意抵偿房屋,法院可以用该房屋来抵偿债务。可是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宅基地转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的规定,对于其他成员和城镇居民购买或抵偿均不予办理过户手续,使法院无法将农民的房屋依法抵偿债权。

全文4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宅基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和法院执行农民住宅的冲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和法院执行农民住宅的冲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