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份之债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按份债权的各个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的份额请求债务人履行和接受履行,无权请求和接受债务人的全部给付。按份债务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无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2)连带之债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多数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人且有连带关系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人且有连带关系的为连带债务。
一、债权人为两人以上的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
二、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的区别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的区别:
1、定义不同:按份责任是,责任人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连带责任就是,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
2、责任比例不同:按份责任是按照已经定好的比例来承担,连带责任是可以要求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
3、承担者不同:按份责任是分别仅按各自份额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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