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交通事故在美国高速公路上发生,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据调查,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并未注意到前方的行人,而行人则未能及时躲避,导致被车撞中。虽然司机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对行人造成伤害,但作为驾驶员,他应该更加警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与此同时,行人明知是高速公路,却不加躲避提防,也存在过错。双方都有责任,但责任划分需要进一步调查。
在高速公路上造成人员伤亡,将不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但需承担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因是高速公路,司机不能预料到会撞到人,所以没有过错。而死者明知是高速公路,却不加躲避提防,有过错。所以双方都有责任。
司机与死者责任划分明确吗?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伤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本人的过错也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此时机动车驾驶人并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
以“逆行被撞”为例,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逆行,违反交通规则,不听交通信号灯,横穿马路或者随意穿行车流,那么即使机动车驾驶人正常行驶,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对所驾驶的机动车的安全负责”。这意味着驾驶员需要保持车辆的安全状况良好,并确保车辆在行驶中不发生故障或者意外。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没有尽到这个责任,例如长期不维护车辆或者车辆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即使交通事故发生,机动车驾驶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上所述,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并不一定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但是,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机动车驾驶人也需要保持车辆的安全状况良好,并确保车辆在行驶中不发生故障或者意外。
总之,遵守交通规则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是机动车驾驶人,都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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