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印的遗嘱签名有效力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其规定,打印遗嘱是指先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然后用打印机将书写好的遗嘱打印出来的遗嘱。
这也就是说只要打印遗嘱的签名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
二、打印遗嘱成立的条件
1、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1)见证人必须是自然人。遗嘱见证是见证人通过自己的亲身感知来证明遗嘱真实性与有效性,因此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遗嘱的见证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见证人的数量必须是两人以上。为保证打印遗嘱的内容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至于被他人伪造、篡改,故打印遗嘱的订立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达到相互监督的放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见证人需要全程参与。打印遗嘱实际上是通过两个步骤完成的,一是在电脑上书写遗嘱;二是在打印机上将遗嘱打印出来,这就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这两个步骤。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传统手写遗嘱可以通过笔迹鉴定的方式确定真伪,而打印遗嘱都是印刷字体,不易确定是由谁书写并打印出来,故在打印遗嘱不止一页的情况下,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上均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以此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举例说明打印遗嘱的效力问题
张三夫妇育有张甲、张乙、张丙三名子女,2019年张三夫妇相继离世,留下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学区房。张甲、张乙、张丙三人是该房屋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张甲提出张三于2018年5月留有一份打印遗嘱,上面载明房屋由张甲的儿子张小甲继承。该打印遗嘱有张三书写的签名和日期。经鉴定机构鉴定,该签名和日期为张三书写。张乙、张丙认为,该打印遗嘱不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应属于无效遗嘱,房屋由张甲、张乙、张丙三人共同继承。那么该房屋应由谁继承?
上述案件中,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虽然遗嘱的签名为张三亲自书写,但是,由于该打印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故该打印遗嘱为无效遗嘱。在订立打印遗嘱时要注意遗嘱人+两个以上见证人+逐页签名+日期这个生效要件,避免遗嘱无效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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