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赡养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
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对养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养父母和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除收养关系一般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但关于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是否应当赡养养父母的问题很多人不了解,很多人以为关系解除了就不需要承担相关的赡养义务。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也就是说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对于抚养其成年的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如果成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虐待、遗弃行为的话还可以要求其补偿生活费和教育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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