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是否一致2009-5-2916:52:00阅读数次:47劳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是否一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的一项制度。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应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期间内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若超出该期间,仲裁机构会以超过时效期间为由不予受理,从而无法保护权利人的权利的制度。我国《仲裁法》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若没有规定,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劳动法》对仲裁时效做了规定,因此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权利人超过了仲裁时效期间就意味着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最高法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0901施行)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该规定是彰显法院中立司法,保护劳动者权利具有一定意义。同时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的适用受到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确立了劳动仲裁申请期限是诉讼法上的制度,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超过劳动仲裁申请期限的案件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其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条规定了劳动仲裁申请期限的中止和中断制度。至此,劳动仲裁申请期限与诉讼时效期间已没有区别,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标签:推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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