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欠债要母亲偿还可以吗
父母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偿还,取决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父母一方因婚姻家庭生活欠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要偿还。
如果欠债用于个人事务,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如果父母欠债儿女要还吗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父母欠债子女需要还吗
父母欠债子女一般不需要还,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
一般都认为,父债必须子还,实际上并非如此,债权债务具有附属性,其针对的是债权债务本人,除非当事人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债务不发生转移。
但是根据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享有权利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如果子女依法继承了父母的遗产;
则其应当在所受遗产的范围内对父母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其也就不负有债务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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