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靠人能否起诉保险公司
若想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首先必须考察被挂靠者是否具备足够的诉讼资格,这便需要依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进行明确的判断与确认。最为关键的是要关注保险合同中投保方的身份信息,倘若投保方正是被挂靠者本人,那么他/她便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挂靠人死亡的被挂靠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当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时,挂靠公司具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经司法程序裁决,确认为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则需向受害者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在完成赔偿义务后,可依据货车与挂靠公司间的协议约定,向货车所有人追偿其应负担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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