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失踪的标准判决:
1、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
2、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通过公告将下落不明人送达诉讼文件。公告期满,离婚判决缺席;
3、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将受理,但缺席裁判时将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4、对方只是拒不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离婚后一方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条件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得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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