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通家庭共济网使用规则
建立条件: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历年个账有结余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发起人),可将发起人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纳入共济网。
可添加家庭成员及要求:
1、发起人的配偶(限1位)、父母(限2位)、子女(不限人数)
2、均为宁波大市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但不包括机关子女、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等统筹人员)。不在参保范围内的人员不能加入共济网。
3、共济网内成员可以申请建立本人的共济健康账户,将本人历年个账资金的部分或全部划入共济健康账户。就医结算时,共济健康账户资金可按规定由共济网内成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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