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所有人需要在商标十年专用期满时,要求延续其商标专用权,应当提出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1、申请时间: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提出申请,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六个月宽展期,但要按规定交纳延迟费。
2、申请书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可在当地工商局所属的商标代理组织索取:原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份,商标图样5张。
3、申请手续:将填好的《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底稿及其他书件交由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4、商标局的审核:商标局对注册商标续展申请进行审核,认为手续齐备,符合规定,发放注册商标续展证明,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予核准,驳回申请。
(二)商标注册人在收到注册商标续展公告和收到商标注册续展证明,申请注册商标续展即告完结。对于被驳回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的,申请当事人若不服,可在接到驳回通知书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注册商标续展进入申请驳回商标续展复审阶段。
一、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继续使用应当如何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申请的,有六个月的宽展期。延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予以注销。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续展注册商标。应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由商标代理委托书事务所制作;
2、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申请人提供;
3、公司名称或地址变更的,还应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二、商标快到期怎么办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一年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自商标局受理注册商标续展申请只日起六至七个月,由商标局审查核准符合续展条件后发布公告并发正式续展证明。续展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二)提交申请书件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三)缴纳续展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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