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续展需要商标注册人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长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公布续展注册商标。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注册商标的续展次数有限制吗
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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