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税法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谁
按照税法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怎样补交个人所得税
1.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基本资料;
2.做好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
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4.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n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n(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n(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n(四)取得境外所得;\n(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n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n(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n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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