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不代表刑事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5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公安机关逮捕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4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综上,进看守所不代表刑事拘留,也有可能是被逮捕或执行剩余刑期等情形。
进看守所是不是就定罪
进看守所并不一定意味着可以定罪。具体规定是:
1、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公民有罪。在法院作出有效判决之前,拘留中心作为拘留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2、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后,可以排除犯罪嫌疑人或者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明显不足的,撤销案件,不定罪;
3、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察院不起诉,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处罚,就不需要定罪;
4、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最终认定被告不构成犯罪的,不予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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