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割离婚后房产如何处理
分割离婚后房产如下处理:若该房产系一方个人财产所购买的,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得进行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购买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二、如何确认离婚时房产的价值
离婚时的房产价值确定方式如下:
1.双方可协商确定,但该协商确定的价格应当与房产市场价差别不应太过巨大。
2.评估确定,双方可申请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评估房产。
3.竞价确定,法院可对房产进行拍卖,拍卖价值为房产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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